备用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项目土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备用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项目土建工程已由中建材佳星玻璃(黑龙江)有限公司向高新区备案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建材佳星玻璃(黑龙江)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备用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项目土建工程 2.2建设地点:中建材佳星玻璃(黑龙江)有限公司院内 2.3 建设规模:中建材佳星玻璃(黑龙江)有限公司院内, 占地面积417.89㎡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无(以工程量清单报价为准)。 2.5 计划工期:2022年05月16日至2022年6月29日,共计45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02月至2022年04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数量配备标准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小型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照实际经营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6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果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建材佳星玻璃(黑龙江)有限公司官网”(http://toubiao.jiaxingglass.com/) ,投标人须在此(2022年05月06日08时 00 分至 2022年05月13日16 时00分)时间段内完成以下全部内容,包括用户注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工程量清单及报价。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05月 13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建材佳星玻璃(黑龙江)有限公司官网”的“在线招标投标入口”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 7.2开标时间为 2022年05月13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中建材佳星玻璃(黑龙江)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多功能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建材佳星玻璃(黑龙江)有限公司官网(http://toubiao.jiaxingglass.com/)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各投标文件在“中建材佳星玻璃(黑龙江)有限公司官网”中的“招标入口”进行上传。 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建材佳星玻璃(黑龙江)有限公司 地 址:东风区双合路6号 联 系 人:曹悦鹏 电 话:13555582243 |